[1] 主对穆萨说:
[2] “如果有人犯罪,对 主不忠实,在别人寄存的物品或抵押品上欺骗自己的同伴,或抢劫,或欺压自己的同胞,
[3] 或捡到别人遗失的东西,却欺骗人,起假誓,干了任何一件人们常犯的罪,
[4] 他犯了罪,有了罪,就应归还他或抢劫、或欺压所得的,或别人寄存在他那里的,或他捡到的失物,
[5] 或因他起假誓的任何所得;在赔偿的时候,他除了按原数偿还外,必须另外加上五分之一,交给原主;
[6] 还要照你的估价,把赎愆祭牲,就是从羊群中取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,牵到 主面前,给祭司作赎愆祭。
[7] 祭司在 主面前,为他的任何一件过失赎罪,他就蒙赦宥。”
[8] 主对穆萨说:
[9] “你要嘱咐哈伦和他的子孙说:燔祭的律例是这样:燔祭要放在祭台的柴上,通宵达旦;祭台上的火,必须一直燃烧。
[10] 祭司要穿上细麻布外袍,又把细麻布裤子穿在身上;他要把祭台上燔祭烧成的灰收起来,放在祭台旁边;
[11] 然后脱去这些衣服,穿上别的衣服,把灰拿出营外洁净的地方。
[12] 祭台上的火,应常常燃烧,不能熄灭;每天早晨,祭司要在上面烧柴,把燔祭排列在台上,又在上面焚烧平安祭的脂肪。
[13] 火必须不断在祭台上燃烧,不能熄灭。
[14] “素祭的律例是这样:哈伦的子孙要在 主面前的祭台前献素祭。
[15] 从中取出一把作素祭的细面、油,和在素祭上所有的乳香,焚烧在祭台上献给 主为馨香的祭物,作象征性的供物。
[16] 哈伦和他的子孙要吃剩余的祭物,在圣洁的地方作无酵饼吃;他们要在会幕的院子里吃。
[17] 烤饼的时候,不可加酵。这是我从献给我的火祭中,赐给他们的份额,是极其圣洁的,与赎罪祭和赎愆祭一样。
[18] 哈伦的子孙中的男丁,都要从献给 主的火祭中吃这些祭物;这是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律例。接触过这些祭物的人,就成为圣洁。”
[19] 主对穆萨说:
[20] “哈伦和他的子孙,在受膏的日子要献给 主的供物,就是十分之一伊法细面,作常献的素祭,早晨献一半,晚上献一半。
[21] 你要把这些细面在煎盘上用油调和做饼,烤好了,你就拿进来;将掰成碎块的素祭献上,献给 主为馨香的祭物。
[22] 哈伦的子孙继承他作受膏立的祭司的,都要献这素祭,把它完全焚烧,献给 主,作永远的律例。
[23] 凡是祭司献的素祭都要完全焚烧,不要吃。”
[24] 主对穆萨说:
[25] “你要告诉哈伦和他的儿子:赎罪祭的律例是这样:赎罪祭牲应在宰燔祭牲的地方,在 主面前宰,这是极其圣洁的。
[26] 献这赎罪祭的祭司要吃这牺牲;在会幕院子里的圣洁地方吃。
[27] 接触过这牺牲肉的,要成为圣洁。沾了牺牲的血,必须清理;血溅在衣服上,应该在圣洁的地方洗净,
[28] 煮祭物的陶器却要打碎;如果煮祭物的是铜器,只需用水冲洗。
[29] 祭司家中的男丁,都可以吃牺牲的肉;这是极其圣洁的。
[30] 但是任何赎罪祭,如果它的血带进了会幕在圣所内进行赎罪,牺牲的肉就不能吃;必须用火烧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