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1] 哈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各拿着自己的香炉,盛上火,加上香,在 主面前献上违禁的火,是 主没有命令他们献的。
[2] 那时有火从 主面前出来,把他们烧灭,他们就死在 主面前。
[3] 于是穆萨对哈伦说:“这就是 主曾经告诉我们的,他说: ‘在亲近我的人中,我要显为圣洁, 在众人面前,我要得荣耀。’” 哈伦就默然无语。
[4] 穆萨把哈伦叔父乌薛的儿子米沙利和伊利萨凡召来,对他们说:“你们上前来,把你们的兄弟从圣所前抬到营外去。”
[5] 于是二人上前来,照穆萨的嘱咐,把他们连同他们的衣服抬到营外去。
[6] 穆萨对哈伦和他的儿子以利亚撒和以塔玛说:“你们不要披头散发,不要撕裂你们的衣服,免得你们死亡,又免得 主向全体会众发怒。你们的亲族,以色列全家,却要为 主所烧死的人哀哭。
[7] 你们也不要走出会幕的门,免得你们死亡,因为 主的膏油在你们身上。”他们就照穆萨的话做。
[8] 主对哈伦说:
[9] “你和你的儿子一起进会幕的时候,淡酒烈酒都不能喝,免得你们死亡,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律例;
[10] 使你们可以把圣的和俗的,洁净的和不洁净的,分辨清楚;
[11] 可以把 主通过穆萨告诉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,教导他们。”
[12] 穆萨对哈伦和他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和以塔玛说:“献给 主的火祭中剩下的素祭,你们要拿来在祭台旁边做无酵饼吃,因为这是极其圣洁的。
[13] 你们要在圣洁的地方吃,在献与 主的火祭中,这是你和你儿子的份额,因为 主是这样嘱咐我。
[14] 至于作摇祭的胸和作举祭的后腿,你们也要在洁净的地方吃,你和你的儿女要一起吃,这是从以色列人献的平安祭中,给你和你儿子的份额。
[15] 至于作举祭的后腿,作摇祭的胸,他们要与火祭的脂肪一起带来,当作摇祭,在 主面前摇一摇。这都要归给你和与你在一起的儿子,作为永远的律例,都是照 主所嘱咐的。”
[16] 那时,穆萨急切地寻找那作赎罪祭的公山羊,发现已经烧了;他就向哈伦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和以塔玛发怒,说:
[17] “这赎罪祭是极其圣洁的, 主又把牺牲的肉给你们,要叫你们担当会众的罪孽,在 主面前为他们赎罪,你们为什么没有在圣洁的地方吃呢?
[18] 这牺牲的血既然没有带进圣所里去,你们就应该照我嘱咐的,在圣所里吃这牺牲的肉。”
[19] 哈伦对穆萨说:“今天他们在 主面前已经献了赎罪祭和燔祭,而且有这样的灾祸临到我;如果今天我吃了赎罪祭牲的肉, 主怎能看为美好呢?”
[20] 穆萨听了,也觉得合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