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1] 所以弟兄們!我以天主的仁慈請求你們, 獻上你們的身體當作生活、聖潔和悅樂天主的祭品:這才是你們合理的敬禮。
[2] 你們不可與此世同化,反而應以更新的心思變化自己,為使你們能辨別什麼是天主的旨意,什麼是善事,什麼是悅樂天主的事,什麼是成全的事。
[3] 我因所賜給我的聖寵,告訴你們每一位:不可把自己估計得太高,而過了份;但應按照天主所分與各人的信德尺度,估計得適中。
[4] 就如我們在一個身體上有許多肢體,但每個肢體,都有不同的作用;
[5] 同樣,我們眾人在基督內,也都是一個身體,彼此之間,每個都是肢體。
[6] 按我們各人所受的聖寵,各有不同的恩賜: 如果是說預言,就應與信德相符合;
[7] 如果是服務,就應用在服務上;如果是教導,就應用在教導上;
[8] 如果是勸勉,就應用在勸勉上;施與的,應該大方;監督的,應該殷勤; 行慈善的,應該和顏悅色。
[9] 愛情不可是虛偽的。你們當厭惡惡事,附和善事。
[10] 論兄弟之愛,要彼此相親相愛;論尊敬,要彼此爭先。
[11] 論關懷,不可疏忽;論心神,要熱切;對於主,要衷心事奉。
[12] 論望德,要喜樂;在困苦中,要忍耐;在祈禱上,要恒心;
[13] 對聖者的急需,要分擔;對客人,要款待。
[14] 迫害你們的,要祝福;只可祝福,不可詛咒。
[15] 應與喜樂的一同喜樂,與哭泣的一同哭泣。
[16] 彼此要同心合意,不可心高妄想,卻要俯就卑微的人。不可自作聰明。
[17] 對人不可以惡報惡,對眾人要勉勵行善;
[18] 如若可能,應盡力與眾人和睦相處。
[19] 諸位親愛的,你們不可為自己復仇,但應給天主的忿怒留有餘地,因為經上記載: 『上主說:復仇是我的事,我必報復。』
[20] 所以: 『如果你的仇人餓了,你要給他飯吃;渴了,應給他水喝,因為你這樣做,是將炭火堆在他頭上。』
[21] 你不可為惡所勝,反應以善勝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