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1] 主对哈伦说:“你和你的儿子,以及你父家的人,要与你一起承担干犯圣所的罪孽,你和你的儿子要与你一起承担干犯祭司职任的罪孽。
[2] 你要带着你的亲族利未部落的人,就是你祖先部落的人,与你一起前来,使他们与你联合,并且服侍你;不过,你和你的儿子要与你一起在约柜的会幕前供职。
[3] 他们要守你所嘱咐的,和会幕里的所有事务,不过不能靠近圣所的器具和祭台,免得他们和你们都死亡。
[4] 他们要与你联合,也要守会幕的本分,办理会幕的所有事务;不过外人不能靠近你们。
[5] 你们要看管圣所和祭台,免得震怒再临到以色列人。
[6] 我已经把你们的亲族利未人,从以色列人中挑选出来,给你们作礼物献与 主,为要办理会幕的事务。
[7] 你和你的儿子,要与你一起守你们祭司的职分,办理所有属祭台和幔子里面的事务;你们要这样供职。我把祭司的职分赐给你们作服侍我的赏赐;如果外人近前来,要被处死。”
[8] 主对哈伦说:“我已经把保留归于我的举祭,就是以色列人所有设为圣洁的物品,都赐给你和你的子孙,作为永远应得的份额。
[9] 以色列人所献一切不经过火、极其圣洁的供物,就是一切素祭、一切赎罪祭和一切赎愆祭,都要作极其圣洁之物,归给你和你的子孙。
[10] 你要在极其圣洁的地方吃,凡是男的都可以吃;你要以此物为圣洁。
[11] 以色列人礼物中的举祭,与他们的摇祭,都是你的;我已经给了你和你的儿女,作为永远应得的份额;在你家中洁净的人都可以吃。
[12] 最好的油、最好的新酒和谷物,就是以色列人献给 主的初熟的物品,我都赐给你。
[13] 从他们土地上带来给 主的初熟的物品,都要归给你们;在你家中洁净的人,都可以吃。
[14] 以色列中所有永献的物,都要归给你。
[15] 有血肉生命头生的,无论是人或牲畜,就是他们献给 主的,都要归给你;只是人类头生的,你总要赎出来;不洁净牲畜头生的,也要赎出来。
[16] 关于他们的赎价,一个月以上的,你要照你估定的价,按照圣所的标准,用五谢克尔银子赎出来。一谢克尔是二十季拉。
[17] 只是头生的牛、头生的绵羊,或头生的山羊,你不能赎出来;它们都是圣的。你要把它们的血洒在祭台上,把它们的脂油焚烧,作为献给 主馨香的火祭。
[18] 它们的肉却要归给你,像摇过的胸和右腿要归给你一样。
[19] 以色列人奉献给 主圣物中的举祭,我都赐给了你和与你在一起的儿女,作永远应得的份额;这是在 主面前给你和与你在一起的后代作永远的盐约。”
[20] 主对哈伦说:“你在以色列人的土地上不能有产业,在他们当中也不能有份额;在以色列人中间,我就是你的份额,是你的产业。
[21] “至于利未的子孙,我已经把以色列中所有的十分之一,赐给了他们作产业,这是为酬报他们在会幕里办理的事务。
[22] 从今以后,以色列人不可接近会幕,免得他们负罪而死。
[23] 唯独利未人要办理会幕的事,要担当他们的罪孽,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律例;在以色列人中,他们不能有产业。
[24] 因为以色列人献给 主为举祭的十分之一,我已经赐给了利未人作产业;所以我对他们说:在以色列人中,他们不能有产业。”
[25] 主对穆萨说:
[26] “你要告诉利未人:你们既然从以色列人手中,取得了我赐给你们作产业的十分之一,你们就要从这十分之一中,取出十分之一,献给 主作为举祭。
[27] 这要算为你们的举祭,像禾场上的谷物,又像酒池中满满的酒。
[28] 这样,你们也要把从以色列人取得的十分之一,作举祭献给 主;你们要把献给 主的举祭,归给哈伦祭司。
[29] 从你们得到的所有礼物中,要把最好的,设为圣洁,献给 主为举祭。
[30] 所以你要对利未人说:‘如果你们把最好的献上,这就算为你们禾场上的粮和酒池中的酒了。
[31] 你们和你们的家人,随处都可以吃,因为这是你们的工钱,是你们在会幕里办事的报酬。
[32] 如果你们把最好的献上,就不致因此担罪。以色列人的圣物,你们不要亵渎,免得你们死亡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