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 利未記 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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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] 耶和華對 摩西 說:
[2] 「你把以下條例告訴 以色列 人。 「如果有婦人生了男嬰,她就要不潔淨七天,像在經期內不潔淨一樣。
[3] 第八天,嬰兒要接受割禮。
[4] 婦人因產後流血,要等三十三天才能潔淨。其間,不可接觸任何聖物,也不可進入聖所。
[5] 如果婦人生的是女嬰,她就要不潔淨十四天,像在經期內不潔淨一樣。她因產後流血,要等六十六天才能潔淨。
[6] 她不論生男生女,潔淨期滿後,都要預備一隻一歲的羊羔作燔祭、一隻雛鴿或斑鳩作贖罪祭,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。
[7] 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獻祭,為她贖罪,她的流血狀況才算潔淨。這是有關產婦生男生女的條例。
[8] 她若負擔不起一隻羊羔,可以帶兩隻斑鳩或雛鴿來,一隻作燔祭,一隻作贖罪祭。祭司為她贖罪後,她就潔淨了。」